2021年2月5日,凤阳县府城镇纪委书记殷兆辉受镇党委委托,组织召开府城镇“三资”代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副镇长梅磊主持会议,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参会。
会前,镇纪委书记殷兆辉镇“三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了今天廉政谈话。
会上,通报了滁州市委第四巡察组第十三巡察小组向凤阳县府城镇党委反馈的巡察意见中涉及到镇“三资”代理中心的相关问题。会议要求,一是要切实强化工作责任心,严肃工作纪律,端正工作态度,强化镇“三资”代理中心监督职能发挥,牢牢把住财务审核报销关口,尤其是津补贴发放、秸秆禁烧专项经费使用等事项的把关,严格落实村级“零招待”制度;二是要统一财务审核报销标准,优化镇“三资”代理中心财务审核报销流程。
会议强调,镇纪委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重点关注财务审核报销工作,加强“三资”领域有关问题的追责力度。
最后分管领导副镇长梅磊对镇“三资”代理中心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