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凤阳县黄湾乡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为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筑牢根基。
强化组织领导,拧紧发展“总开关”。紧盯发展党员各重要环节,强化协同参与、监督指导,研究制定,建立从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到发展对象政审、培训全流程监督把关“链条”,据实对发展党员期间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同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者、支部书记、支部委员三支队伍建设,党组织定期开展调查,对党员队伍状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发展党员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目标,把牢党员“入口关”,实现党员发展优中选优,切实提高党员队伍质量。
建立健全机制,蓄好队伍“活水源”。实行“前置审查、县乡建库、动态调整、保持数量、信息公开、强化培养”6项举措,充分征求纪委、公安、卫健、信访、司法、资规等同级部门意见,严把入党积极分子入口关。建立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坚持一月一更新,新确定的或外地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前置审查合格后及时吸收入库,已被接收为预备党员、调离本地区或考察期内表现不好的及时调整出库。注重将思想上进步、政治上可靠、群众口碑好的退役军人、青年农民、大学毕业生和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先进分子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积极吸纳其向党组织靠拢。
多方联动把关,织密审查“过滤网”。研究制定《发展党员联审联查工作机制》,明确拟发展对象政治审查的内容和方式,对发展对象进行“全面体检”。打破“单一审查”的传统形式。实行多方审查制度,根据发展对象实际情况,听取纪检、统战、计生、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部门的意见,对审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恶意失信、违规信访等问题行为“零容忍”,严防“带病入党”。经审查合格后,方能发展为积极分子,参加相关培训,确定为发展对象和接收为预备党员。2024年以来,通过前置审查,已对3人作出不予确定为积极分子的决定。
严肃追责问责,守好审查“责任田”。根据《凤阳县发展党员“三个清单”》《凤阳县发展党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划分三级责任主体,以追责倒查机制促进发展党员工作严谨规范、提档升级。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责任清单33条。强化审批流程,相关事项通过召开党委会、支委会议集体研究问题,并经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要求会议记录完整,流程合规。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接受监督,支部通过的决议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的审批结果,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责任人,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落实“事后追责问责”,倒逼责任主体自查、自审、自核,形成完整的责任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