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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村党组织标兵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凤阳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 2021-01-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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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五个好”村党组织标兵评比表彰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2号)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省“三级联创”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对照标准条件、摸排推荐、认真审核把关的基础上,经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全省“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村党组织标兵拟推荐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确定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29日。在此期间,如对拟确定对象有异议,请直接向县委组织部反映,联系电话:0550-6720942。

附:全省“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和村党组织标兵拟推荐对象名单

    “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拟推荐对象:板桥镇党委

    “五个好”乡镇党委标兵拟推荐对象:小溪河镇小岗村党委、大庙镇高陈村党总支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