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审计+”贯通联动机制,着力构建“审计+”大监督格局,通过与人大、纪检、巡察等多部门的深度协作,推动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更好发挥“1+1>2”的协同效应,助力凤阳高质量发展。
构建联动机制,筑牢贯通协同组织保障。一是构建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与审计监督的专业性有效结合,在监督内容上贯通、监督方式上对接、监督资源上整合、监督成果上共享,凝聚长效监督合力,为凤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监督保障。二是构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严格落实《凤阳县纪检监察、巡察、审计协作配合四项机制》《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等制度,完善县审计局与县纪委监委、巡察办的沟通协作、结果共用、整改共促机制,健全“三类监督”协同路径。三是构建审计监督与多部门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与县财政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协同贯通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信息共享、工作互进、成果共用、同向发力。
科学谋划项目,促进贯通协同有的放矢。一是深化审计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共同谋划审计项目。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项目计划制定情况,听取并采纳人大监督的意见建议,加强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重点的有效衔接,实现双方在监督范围、重点内容上的有机贯通、有效联动。二是强化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充分征求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财政等多部门的意见建议,对项目计划进行修订完善,着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三是强化审计与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健全审计与纪检部门常态化会商机制,将巡察“政治体检”与审计“经济体检”有机结合。
统筹资源整合,凝聚贯通协同监督合力。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内容,通过规范流程、同步介入、共同研判、分类处置等方式,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开展“点穴式”核查提供精准“靶向”,推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合力。二是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预算执行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发现的问题与县委巡察办“互通有无”,为巡察工作查错纠弊提供有力支撑。三是选派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审计人员参加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为纪检监察和巡察提供强有力的专业技术支撑,帮助其及时发现一些隐匿较深的问题线索。
促进成果共享,实现贯通协同标本兼治。一是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联动,加强审计与人大联动,定期开展整改情况核查。明确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机关的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审计整改贯通融合,推动末端见效。二是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以“重大审计问题清单”为抓手,加强审计与纪委监委联动,及时梳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反映的问题,推进审计发现问题高质量整改。三是与县纪委加强工作上的统筹衔接与对接联动,在审计过程中同研究、同分析、同会商、同步移交问题线索,形成纪审联动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