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民政领域应用,方便群众生活,县民政局有序推进“一卡通”应用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明确工作目标。第一时间开展宣传、部署,通知乡镇落实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办理特困供养、低保对象认定等民政相关业务时作为推荐证明身份的证件,从源头减少申请民政补贴时提供其他银行卡(折)数量,力争从5月起新增低保等对象民政补贴资金统一使用社保卡银行账户发放。
确定使用范围,落实工作责任。明确社保卡发放资金的范围,对应落实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股室工作职责,实行股长负责制,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社会保障卡在民政领域应用工作。
加强部门联动,确保存量消化。针对高龄津贴等资金发放对象基本属于社保资金发放对象,联合社保部门加大社保卡使用覆盖率,加强数据共享利用,减少群众办事流程。
下一步,县民政局将对全县社会救助对象相关信息进行全面摸底,准确掌握他们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身份证、联系电话等信息,对原有信息及时进行纠错更新,建立救助对象管理台账,严格执行一户一卡或一人一卡,通过代发银行直接划转到居民个人社保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