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条件,县委组织部制定了《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实施办法(试行)》,按季度对村干部任职资格进行联审,常态化把严村(社区)干部队伍“入口关”,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组织支撑。
村级广泛“听民声”。对第一季度需要补充的9个乡镇32名村“两委”岗位,要求村党组织成立考察小组,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村干部候选人在群众中的口碑,并深入掌握村干部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服务群众是否到位、做了哪些实事、有无负面反映等内容,将群众测评结果作为村干部入门的重要依据。共访谈党员群众1100余户,收集社情民意190余条。
镇级复审“定人选”。乡镇纪检、公安、信访等部门,通过日常了解、查阅卷宗等方式重点对拟任职人选的政治表现、能力素质、违法违纪、相关处分等相关情况进行全方面审查,结果在镇村广泛公示,并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大众监督。乡镇党委按照“一人一议”的原则,研究分析初选人员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讨论表决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共筛查出负面问题7条,收集群众反映、信访举报等15条,取消5人资格。
县级联审“把严关”。县委组织部对乡镇对党委上报的27名新进“两委”班子人选,联合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信访局等17个部门,坚持“刑事处罚不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不用、涉黑涉恶不用、在疫情防控、防汛救灾等任务中拒不执行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不用”等10个不用原则,将联审结果和使用建议意见反馈乡镇,取消资格1人,要求乡镇慎重考虑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