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先行。202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凤阳县黄湾乡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围绕推行法治文化建设,筑牢乡村振兴法治之基。
9月中下旬,该乡梨园村田野里稻谷飘香,蔬菜大棚种植基地一派繁忙景象。驻梨园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乔江说起今昔变化,深有感慨:“以前,我们村是贫困村,后来,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聚焦一达线、‘三保障两不愁’及饮水安全,通过发展到村到户产业、提高就业、户用光伏以及资产收益分红提高群众收入。2016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2017年达到17余万元,顺利实现贫困村出列目标。2020年村级集体收入达到50.3万元,成为经济强村,致富路上正走得起劲,大家都很关心,好政策能不能持续下去?这不,乡村振兴促进法给我们吃了定心丸。”
自乡村振兴促进法施行以来,该乡结合各部门涉及到乡村振兴相关工作的职能职责内容,结合《民法典》法治宣传,依托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建设法治宣传栏,绘制法治文化墙,开展文艺汇演等方式,用漫画、以案释法、法律小故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讲述乡村振兴法、物权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营造良好的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法治文化的建设,也为持续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了法治基础。
一段时间以来,该乡老鹳村村主任刘忠跃总是揣着忧心事。原来,本是该村文化名片的铁匠、篾匠、鱼鹰捕鱼等传统手艺,近年来陷入人才断层断档的局面。“有了乡村振兴促进法,人才哪里来、‘老手艺’怎么传承,都能找到答案了。”刘忠跃说。
“保护好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弱势群体,才能更好地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这是该乡司法所负责人张潘的经验总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乡一方面规范法律援助流程,实施部门协调配合。由司法所牵头,协调综治办、信访中心等部门,在全乡7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明确法律援助网格员,实现辖区内援助信息交流与共享,形成完善的村镇两级法律援助体系。另一方面,畅通援助渠道,规范卷宗管理。司法所落实专人负责法律援助的接待、咨询、受理、案件分流、跟踪、回访等工作,详细登记每例法援咨询案件。司法人员定期对受援人进行案件办理回访,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提高法律援助的规范性。2021年以来,已提交申请并成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
“2021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乡村振兴促进法已被纳入‘八五’普法内容,我们将通过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群众获得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更加方便快捷、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将会明显提高,让法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该乡政法办负责人对下一步工作已成竹在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