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殷涧镇自开展环长制工作以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工作,将环长制作为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着力打通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一、落实可行制度。建立镇、村两级环境专项监督长体系,组建镇环长办,建立一支有2名镇级监督长、13名村级监督长、78名环境监督员的专职工作人员、常态化巡查人员队伍。制定村环境专项监督长巡查制度、职责制度、考核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环长的职责,同时细化了各级环长的工作任务,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月重点工作考核,奖优罚劣,保证环长制工作不断推进提升。
二、落实网格化监督。实行网格化管理,构建三层环境监管网络。由镇、村主要领导担任本级环境监督长,村两委干部、环保志愿者、公益性岗位担任村级监督员。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员人员名包保监督区域,监督员对所包保区域每周至少巡查一次,镇、村两级监督长每月巡查一次,实现巡查全覆盖。
三、落实问题处置分级管理。对日常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按照问题涉及范围大小或整改难易程度分为IV级、III级、II级、I级4个等级。基本环境问题在村内解决,对需要提级监管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上报至上一级环长制办公室,由相关单位联合整改。同时建立四项清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任务,限定整改时间,明确责任单位,确保立行立改、彻底整改。
四、落实问题整改调度。对镇村两级发现的问题实行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双向交办,责任单位负责问题整改落实,监管单位负责问题整改的监管指导和验收把关,镇环长制办公室统筹做好本级问题交办、整改、验收、销号、备案等工作。定期开展生态环境调度工作,对于整改滞后,整改不彻底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下一步,殷涧镇将敢于创新、勇于实践持续推进环长制工作进程,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山美水绿的生态殷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