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检察院法治宣传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健全宣传制度,丰富创新宣传方式,借助检察官法治宣传巡回工作站这个平台,常态化组织业务骨干上街头、走社区、下乡镇、进校园、入企业,法治宣传开展得如火如荼,法治精神浸润干群心间,学法知法守法的浓厚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普法工作要以宣传效果为首要。每年县两会上,都有不少代表委员会提出“加强法治宣传”的意见建议。代表委员们之所以“老调重弹”,一方面是因为法治宣传是法治国家建设的必要手段,同时的法治宣传效果还有待提升。为此,2016年5月,凤阳县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检察官法治宣传巡回工作站,面对过去普法效果欠佳的情况,他们换位以普通群众的身份思考: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法治宣传?干警们深入百姓、深入基层走访调查,掌握人民群众对法律需求的转变,把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宣传重点,实现精准宣传。该院据此按需制定并适时调整法治宣传月计划,针对不同人群提供不同的宣传“套餐”,除每周安排工作站宣传人员开展一次“法律六进”活动外,每到一地,积极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控告和申诉,着力引导干部群众“信法不信访”、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维护权益靠法,着力营造法治社会环境。
法治教育必须从娃娃开始抓起。为把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落细,凤阳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凤翔”团队以需求为导向,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通过派员担任辖区各学校法治副校长,打造“订单式”法治宣传,开展“开学第一课”“检徽闪耀在校园”法治巡讲活动。干警们以举办法治讲座、有奖竞答、个案解析、赠阅法律书籍等形式,向学生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普及预防违法犯罪和有效避免不法侵害的方法,指导提升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能力,并与学校师生进行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广泛听取意见,掌握法治需求,有效提升了普法活动效果。该院每年举办两次以未成年人法治道德教育为内容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在校师生走进检察机关,宣讲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政策,教育孩子们从小培育爱党爱国的心灵种子,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增强自我维权意识,让美好的学习生活走在灿烂的阳光下,长大后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才。
开展法治宣传不忘摸排案件线索。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为破解虚假诉讼行为案源少发现难的问题,巡回工作站干警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在辖区内各乡镇聘任“民事申诉案件联络员”,借助外脑外力,为检察工作排忧解困,并通过走访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所、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及时获取虚假诉讼案件线索。该院成功办理的一起滁州市检察机关首例虚假诉讼案,就是干警在乡镇普法时收集的线索。该案王某某伙同他人签订一份涉案800万元虚假的《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企图以合法的外衣达到非法的目的。获取群众反映的线索后,办案人员靠着明察秋毫的“法眼”和匡扶正义的决心,抽丝剥茧,去伪存真,还原案件真相,不仅原民事调解书得以撤销,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的民事和刑事处罚,维护了正常的司法秩序,促进了社会诚信和公平正义。此案例成功选入最高检编撰的《第十四批指导性案例适用指引》一书,作为指导全国检察机关办案的范本。
法治扶贫撑起脱贫致富保障伞。按县扶贫办安排,凤阳县检察院负责辖区4个村的脱贫攻坚工作,在保证贫困户固定收入稳步增收的同时,该院坚持做到“物质脱贫”与“法治脱贫”齐步走。扶贫工作队干警在协助贫困户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扶贫规划、帮助发展致富产业的同时,普及与群众生产和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案释法,引导贫困家庭成员把脱贫与学法相结合,自觉学法知法用法,补上法律知识短板。“法治宣传无处不在,村里的宣传栏、宣传单、宣讲课,电视上、手机上,让贫困群众天天看、天天听,法治意识自然增强了,依法办事更是让我们有了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底气。”该院分管脱贫攻坚工作的副检察长宋玲感慨地介绍,“法治扶贫,为扶志再加一把力,把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老百姓更加吃苦耐劳,他们知道摆脱贫困实现增收只能依靠政策帮扶和自己的双手来创造,决不能违法搞些歪门邪道。”经常开展“脱贫攻坚 法治同行”主题宣传活动是凤阳县检察院为贫困群众构筑权益保障“守护墙”,有效解决了贫困群众法治文化基础薄弱、接受能力相对较差的问题。虽然目前脱贫攻坚任务已全面完成,但该院仍将继续以普法宣传活动为载体,引导脱贫群众厚植法治基因,强化依法维权能力,积极为服务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法治保障。
把普法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办案过程就是法治宣传过程,每个案件的正确处理就是最好的普法素材。该院干警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案例的独特作用,围绕法律监督的各个环节,围绕检察办案活动向案件涉及的相关人员释法普法、宣传检察职能,把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讲清楚、向社会宣传好,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以案释法中,宣传干警在语言上贴近群众。该院针对释法说理对象为普通群众的特点,注重运用平民化、生活化、本地化的语言,深入浅出,使法律知识与群众身边的人和事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一些经典案例努力把法理、情理、事理说清说透,让群众“听得懂、听得进”。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该院均会组织相关部门干部职工参加旁听,让他们“零距离”感受“一念之差”到“一墙之隔”的巨大冲击,警示大家务必端正价值取向,砥砺职业操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远离职务犯罪。以案释法、以案施教,达到了“庭审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
让“高冷”的法治宣传变得有趣味。该院主动适应舆论发展的新格局,积极借助新媒体快捷的方式、广泛的传播、强劲的穿透力,以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内容创新、强化品牌意识三项举措,打造了凤阳检察“官网、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短信”“五位一体”的检察新媒体体系,进一步拓宽了宣传渠道。巡回工作站新媒体创作人员秉持内容为王、原创至上、质量兼顾、以质为先的宣传理念,不断挖掘最受关注的案件、最具服务性的法律信息、最及时的工作动态、最典型的检察人物、最接地气的检察故事等题材,突出新闻点和闪光点,将“有用”和“有趣”结合起来,创新宣传检察特色亮点工作。一方面以法治角度,权威发布实务信息。立足法律实务,对社会关注热点、普法意义较强的案件在诉讼的每一阶段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另一方面,以群众视角,在发布案例的同时阐释对应的法律条文,鲜活开展普法教育。在表现形式上,广泛采用了图文、漫画、H5、微视频、动图等表现形式,使群众快速理解,化繁为简、轻松体验。
“法治宣传既能让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提高维权能力,让群众更直观地了解一线检察工作,又能更直接的参与到活动中来,从而有更多更实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法治宣传充分发挥教育引领作用,传递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合力,促进社会治理规范化,让法治明灯照亮百姓的幸福路。”谈起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的目的,该院王超检察长道出了当初成立检察官法治宣传巡回工作站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