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生活,凤阳县大溪河镇强化政策帮扶,扎实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多举措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2021年上半年,凤阳县大溪河镇按照“两项补贴”发放标准: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男>55周岁,女>50周岁时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388人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49.29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120人次,发放护理补贴资金18.72万元。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镇民政、残联对补贴对象家庭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做好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同时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严把残疾等级关,做好相关审核工作。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完善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补贴对象死亡或迁出本镇的、困难程度变化不再符合相应条件的,及时停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因医学治疗或康复训练后残疾程度减轻达不到重度残疾标准的,及时停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确保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精准实施。
三是提供关爱服务。对辖区内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对象,通过探访到户“询问、查看”等方式摸排调查。充分发挥镇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等专业优势,对残疾家庭提供个性化关爱服务,及时有效的为困难残疾人提供他们所需的各种服务。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民政、残联等部门不定期开展随机入户实地调查工作,加大对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的督促检查力度。对骗取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行为的及时通报、处罚,取消资格。并畅通投诉举报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增强困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的满意度,确保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