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凤阳先锋网 > 基层党建 > 农村党建

凤阳县府城镇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阅读次数: 作者:王德超 茹婕 信息来源:凤阳县府城镇 发布时间: 2021-03-02 15:12
[ 字体: ]

为强化镇村干部工作能力,2月28日上午,凤阳县府城镇组织了镇村干部80余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会上,镇组织委员领学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内容。随后,与会人员就前期学习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

镇党委书记史学军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加强了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质量,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也大有裨益。各村在处理重要事项及问题时,必须经过党组织研究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照“四议三公开”制度执行,同时要发挥村级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村务监督。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支部建设的高度重视,表明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上到下、一贯到底的坚强决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充分认清《条例》制定和实施的重大意义,抓好《《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从党委班子到支部书记再到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反复学、逐字逐句学。推动《《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贯彻执行到位,促使党支部建设质量在上新台阶。

会后,与会干部纷纷表示,《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于工作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同时能够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为更好地服务村民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以后的工作中,他们也会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规定,更好地为村民办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