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广大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避免校园暴力、未成人被侵害事件的发生,9月11日上午,凤阳县刘府镇团委与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走进刘府镇中心小学校园,讲授法律知识“第一课”,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
在《民法典》小课堂上,工作人员向学生、老师们发放了《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告诉同学们在遇到校园暴力、校园侵害时一定要寻求大人的帮助,可以告诉老师、警察和司法所的叔叔阿姨们。随后,工作人员通过PPT生动形象地向同学们讲解了《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了安全教育,重点解说了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引导青少年们学法知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来源:凤阳县刘府镇 何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