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所在的位置: 凤阳先锋网 > 先锋动态

凤阳县提高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阅读次数: 作者:蒋国军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8-08-10 16:46
[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凤阳县今年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从7月起,全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2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60元,增幅6.6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增幅25%。同时,根据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健康状况等实行分类施保,对低保家庭中的A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30%增发低保金,对B类人员按不低于其本人低保补助水平的20%增发低保金,有效缓解其家庭困难。

  据统计,此次提标共惠及全县9703户、19433名城乡低保对象。近期,我县将根据新的保障标准,组织好提标后的低保对象认定和资金发放工作,落实好政策性兜底保障。

  (来源:凤阳县民政局 蒋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