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层层筛查、严格核审,凤阳县1263名长期服药并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贫困精神残疾人获得到了每人每年1000元的服药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精神残疾人403名,累计共发放126.3万元药费补助。
        为确保此项惠残民生工程真正落到实处,县残联按照省、市残联要求,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且从年初开始就对精神残疾人服药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各乡镇残联积极配合,加强宣传,全面落实,确保救助对象全面了解政策,并积极协助他们进行申报,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户优先享受救助。县残联对各乡镇上报的补助对象,严格审批条件和救助程序,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实现一人一档,资料齐全、规范有序。
        凤阳县板桥镇精神残疾人刘某,前些年因家庭贫困一直没有服用抗精神病药,病情得不到控制,发病时情绪失控,经常出现打、骂人的情况,拿到了药费补助后,家人帮他购买了抗精神病药物并及时服用,有效控制了病情,很大程度减少了病情的反复,提高了生活质量。
        该县自2011年实施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以来,累计发放药费补助6459人次,发放金额达645.9万元。通过实施此项惠残政策,旨在解决精神病患者因病致贫和“吃药难”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家庭经济生活负担,有效的控制患者的病情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使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凤阳县残联 朱国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