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配合县委的中心工作,以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维护计生国策,近年来,凤阳县法院在审判中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打击力度,有效的震慑了非法进行节育手术、暴力妨碍计生工作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在执行中集中精兵强将,把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执行工作作为执行局的工作重点,全力保障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
针对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的状况,该院成立专门的审查组、执行组,采取常规执行与不定期集中突击执行相结合,并在执行中采取灵活多变的执行措施,把社会抚养费征收执行工作作为服务大局的工作重点,依法采取措施,强力推进和全力保障当地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官塘乡唐某、谢某夫妇违法生育三孩,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07年底决定向其征收社会抚养费40150元。接到征收决定后,唐某夫妇即没有申请复议,也未按期履行缴纳义务。在多次催收未果后,县计生委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今年5月4日,在执行法官多次执行受拒的情况下,谢某因拒不执行法院裁定确定的缴纳义务,被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拘留。拘留期限届满后,唐某夫妇依然拒不履行缴纳义务。日前,经过法院调查,得知唐某夫妇经营肉牛养殖,经济状况较好,其不予履行的缘由并非家庭生活困难,而是没有认识到错误,抗拒执行。在调查清事实后,县法院强力出击,依法裁定扣押了唐某夫妇的肉牛6头。看到法院动了真格的,唐某夫妇知道再也躲不过,主动认识了自己的错误,并与县计生委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社会抚养费的缴纳义务。案件的顺利执结,在当地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促进了当地计生工作的有序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