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的决定
殷发[2008]2号
各村支部、镇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镇计划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加大征收力度,有效控制计划外生育,按照凤政[2007]14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我镇成立社会抚养费代征站,具体人员如下:
站长:韩义柱
成员:袁兴亮 韩义柱 黄道荣
徐学扬 李晓云 缪守国
代征站必须严格按照凤政[2007]141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对计划外生育对象要及时建立卷宗,依法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
中共殷涧镇委员会
200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