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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

时间:2008-2-28 10:35:39 |   浏览:

  

         据国家发改委提供的信息,国务院近日批准印发了国务院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制订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方案》。

  指导方案提出,灾后恢复重建要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自救为主、政府支持,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原则,全力以赴,尽快修复重要基础设施,实现电网、交通、通信、公用及社会事业设施正常运行;尽快修复农林水利设施,恢复农业林业生产;尽快修复灾害损坏的民房、城乡供水设施等,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方案明确了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是修复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包括电网、公路、铁路、民航、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通信、教育、广播电视、卫生设施等,以及因灾损毁倒塌民房的修建。二是恢复农业生产。主要包括修复农业、林业生产设施,水利、气象设施,以及支持恢复农业生产的其他措施。

  指导方案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集中力量按期完成任务。各受灾地区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制订和完善恢复重建规划。要坚持通过自救投入、银行贷款、保险赔付、中央支持、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各级财政在资金安排上要突出重点,根据灾情和地区财力,重点支持重灾地区、重点领域和最困难群体。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朱剑红)


  
 
作者: | 来源:凤阳先锋网 | 编辑:朱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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