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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淮关镇环卫工管理制度

时间:2007-10-10 |   浏览:

临淮关镇环卫工管理制度

一、 必须着装上岗,不得脱岗、换岗、替岗。

二、 坚持上岗巡逻制度,上午6:00-10:00、下午

2:00-600,做到二十四小时保洁。

三、 规定责任区段,分段管理,责任到人。

四、 实行基本工资、考核工资、奖励资相结合。清洁工每

月基本工资350元,考核工资100元,奖励工资50-150元。

五、 被考核清洁工合格发考核工资100元,基本合格发考

核工资80元,不合格不发考核工资并扣基本工资50元。

六、 每月对所有清洁工进行一次评比,评出前三名。第一

名奖150元,第二名奖100元,第三名奖50元,被检查倒数第一名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20%基本工资,第三次解聘。

七、 创建办负责检查监督全镇环境卫生,会同环卫所、居

委会、对环卫工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每月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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