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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州区出台新规定:政府拿钱奖励大户多包土地

时间:2008-2-25 |   浏览:

      宣城市宣州区日前出台新规定:从今年开始,对经营大户当年从本区农民手中流转新增耕地面积200亩以上,且流转手续规范完备的,按流转面积每亩奖励50元,以鼓励土地向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集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据悉,这种以政府奖励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做法,在全省尚属首例,在全国也属鲜见。

    宣州区是个农业大区,全区耕地面积80万亩,农村人口71万人,是我省粮油棉和烟叶主产区。土地规模经营在该区起步较早,已有一定的基础。据该区农委主任金德平介绍,目前全区规模种植水稻100亩以上的大户有45户,经营土地总面积达11265亩。种植西瓜、茶叶100亩以上的大户有15户,规模种植烟叶20亩以上的大户有150多户。“但这些规模经营所涉及的土地流转,大都是群众的自发性行为,除承租农场的耕地规模相对大一些外,农户间的流转规模小、数量少、范围窄。近年来,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加快,同时一些农业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急需土地集约经营,新的形势要求政府必须在推动土地规模流转上有所作为。”

    本着引导和鼓励土地规模流转的原则,宣州区委、区政府在日前出台的《宣州区“十一五”期间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对经营大户多流转土地给予奖励。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包含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金德平表示,该区将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规定土地流转要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乡镇政府应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区农业部门建立了农业科技人员联系规模经营大户制度,对规模经营100亩以上的业主,确定专人联系帮扶,及时提供生产技术和产销信息,协调有关事宜。区政府还将对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做出成绩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给予奖励。

    这项政策将激发农村种田能手、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模流转土地的积极性。2006年成立的宣州绿盟蔬果合作社,已在文昌镇和洲村、济川办事处东河村、城东村建立无公害蔬菜基地,带动规模流转土地1100亩,去年蔬菜亩均收入达4700元。2月20日,合作社理事长陶国营告诉记者:“我想抓住今年区里出台的这么一个好政策,再通过租赁、入股等方式,从农户手中流转土地500亩,进一步做大合作社。”

[短评]

    土地流转需要政府“推”一把

    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加快农村土地使用权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是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建设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那么,在实践中究竟如何推进土地流转呢?目前,有不少地方说的多,做的少,谨小慎微的多,大胆探索的少。宣州区政府对此积极想办法、高调鼓励,是值得各地学习和借鉴的。

    大规模土地流转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在起步之初,离不开政府的因势利导。由于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操作环节也很复杂,对此,政府不仅应当积极作为,而且可以大有作为。在推进土地流转上,政府不仅要从政策、资金、信息、关系协调等方面予以支持,着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还要积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农场主等各类规模经营主体。政府的引导和支持,将进一步激发民间土地流转的创造力,如此上下结合,必将迎来现代农业发展的春天!

 

 
作者: | 来源:安徽日报 | 编辑:唐焕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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