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适应我县干部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县委党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委(2000)2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皖人发[2004]2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政治、法律、经济等专业教师共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严把招聘质量关,真正把素质好、能力强的优秀人员录用到党校教学岗位上来。
二、招聘专业及名额
思想政治专业1名,法律专业1名,经济专业1名,心理学专业1名,计算机专业1名。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未正式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及党校教研工作;
5、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用普通话讲课,板书规范。
四、招考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4月28日——4月30日
2、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生可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提交近期两寸免冠照片3张;交考务费90元(执行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标准),同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3、报名地点:凤阳县委党校后二楼办公室。
4、其他事项:除急需的思想政治和心理学专业,各专业报名人数与笔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专业招录计划。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1)公共科目:
考试内容为大学《教育学》、《心理学》,合卷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40%;
(2)专业科目:
思想政治和心理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政治》,考试内容为2007年高考政治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计算机专业考试科目为《计算机》,考试内容为高中《计算机》知识;
法律专业考试科目为《法律》,考试内容为《法理学》、《逻辑学》相关知识,
经济专业考试科目为《经济学》,考试内容为《政治经济学》、《经济管理》、《西方经济学》等相关知识。
专业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按考生总成绩的60%计算。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07年5月12日8:30——11:00在县工人子弟小学。
笔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所需学科人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分数相同的,以专业科成绩高低排序。对急需的思想政治和心理学专业未达面试人员比例的,笔试成绩及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县委党校共同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面试按考生总成绩的40%计算。
面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打折后合成考生总成绩,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序,对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党员、学生会干部、“双优生”及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考核
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所需学科人数的1:1比例确定被考核人员,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考核主要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招聘任教:
(1)、在校期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本次招聘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体检
体检人选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依次递补。
五、人员待遇
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批确定录用后,签订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纳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县委党校0550—6721141
中共凤阳县委组织部
凤阳县人事局
中共凤阳县委党校
二00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