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6日安徽卫视记者来我县采访石英砂生产情况,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借此机会突出宣传凤阳大力治理污染的决心和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所取得的成效,以便为我县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扩大宣传。7月27日县政府与县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指派县广电局副局长蒋学志联系县环保局长李文全一起于次日赴省电视台加强联系,具体沟通。随后,李文全接到蒋学志电话,因省、市专项视察组来凤,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李文全留局接待,并通过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由副局长印义章陪同蒋学志去省城协助工作。
此后,蒋学志既没有再与环保局沟通,也没有与省电视台任何人联系,同时印义章也未主动与蒋学志沟通赴省事宜。两人均未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至此中断,导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任务未能落实。
我们认为,蒋学志作为上级交办任务的主要承办人,仅电话通知李文全一次就不再问事了,既不与省电视台有关人员联系,也没向领导汇报,不去抓落实,致使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行为失职,应负主要责任。印义章在接到任务后,未能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工作停滞时也不向上级请示,消极等待,缺乏领导干部应有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经研究决定:给予蒋学志同志告诫一次。责成印义章同志向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事项,是认真履行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敬业精神和职责本份的体现,全县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该不断思之、行之,做效能建设的推动者,做奋力崛起的实践者。然而,县委、县政府制定的《县直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已下发数月,至今仍有少数同志对此置若罔闻,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效能意识,组织观念淡薄,甚至麻木不仁,我行我素,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使一些工作受阻、怠滞,乃至影响全县工作大局,造成不良后果。全县各级各单位干部职工要引以为戒,不断加强自我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以大局为重,认真履行职责,在效能建设工作中起表率作用,为凤阳崛起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