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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工商局在梅市蒋庄开展“新农村建设工商法规培训班”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服务“百村十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工商局结合本县“示范村镇”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把服务新农村建设定位在落实农民所盼的服务上来,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
4月18日上午,县工商局组织了由登记注册分局、商广股、合同股、直属局、法制股、消协等部门同志参加的“送法下乡”宣传小组,在梅市乡政府礼堂内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工商法规培训班”。参加培训的人员有来自梅市乡各村的“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委员、企业负责人、申请办理经纪人资格证的村民,共80余人到会参加了培训。县工商局向前来参加培训的人员实行“三免费”:即免费培训授课、免费发放资料、免费办理证书。
培训班上,授课人员结合一个个真实生动的典型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解释,分别讲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纪人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上,授课人员按照“在培训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创优”的工作思路,拓宽服务理念,以创造性地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实现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经纪人的作用为宗旨,对前来申请办理《经纪资格证书》的村民进行了培训,现场免费登记、办理、核发《经人资格证书》60份。
通过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农民朋友们了解了工商法规的主要内容,知道了应享有的权利,掌握了解决争议的途径和方法,大大提高了参与市场经营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氛围,为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来源:凤阳县工商局] |